什么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什么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定期限。这是为确保参保人对失业保险制度有一定贡献积累,为后续享受待遇奠定基础。
其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含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和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
其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确认失业状态的法定程序,而有求职要求体现领取者有重新就业的主观意愿。
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经济保障,缓解生活压力,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二、什么叫失业补偿金和补助金
失业补偿金,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其产生于用人单位存在特定法定情形,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定支付补偿的情形。它是对劳动者因失业可能面临的经济困难及再就业成本等方面的补偿,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为计算依据。
失业补助金,则是政府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发放的临时性补贴。一般是在特定经济形势或政策背景下推出,比如就业形势严峻时期。领取条件通常较为宽泛,主要针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保缴费达到一定时长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等情况的失业人员,目的在于缓解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助力其度过失业阶段。
三、什么是失业补偿金
失业补偿金,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向失业的劳动者支付的一笔经济补偿费用。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需支付失业补偿金。常见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等。
失业补偿金的计算,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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