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赃会执行已离婚房产吗
一、追赃会执行已离婚房产吗
追赃是否会执行已离婚房产,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涉案赃款用于购买此房产,即便离婚时进行了分割,司法机关仍可能追赃执行。因为违法所得不应因离婚分割而逃避执行。比如一方用贪污受贿的款项购买房产,离婚时将房产分给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对该房产采取执行措施。
若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与涉案赃款无关联,离婚后通常不会因追赃执行此房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不在追赃范围内。
另外,若离婚时双方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或无偿转让房产,企图逃避追赃,司法机关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该转让行为,进而执行该房产。
总之,追赃执行已离婚房产取决于房产性质、与赃款的关联性以及是否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等情况。
二、离婚后房产要注销吗现在
离婚后房产是否要注销,需分情况而定。
如果是办理房产的过户更名,并不涉及注销问题。夫妻离婚时,若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房产归属一方,原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另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这一过程不是注销房产,而是改变房产的所有权登记信息。
而房产注销通常指房产本身灭失,比如房屋因自然灾害、拆除等原因不复存在,此时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注销登记。离婚这种情况本身不会导致房产需要注销,只要房屋还存在,产权清晰明确,就无需进行注销操作。
若涉及到房产分割后原共有产权登记信息的变更,双方应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儿女名下房产离婚能分吗
儿女名下房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通常不能分割。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儿女名下,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儿女,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将房产登记在儿女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双方对儿女的赠与。赠与行为完成且房产已登记过户,赠与即生效,该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可处分的财产范围。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儿女名下的房产并非赠与,比如是为了某种便利(如购房政策等)而登记在儿女名下,实际仍由夫妻出资并享有权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确权之诉,来重新确定房屋的归属,进而判断是否能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这需要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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