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但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员工以此为由主动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总之,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5年,月工资为5000元,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应得赔偿金为5000×5×2 = 50000元。具体计算时,需依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及月工资情况准确核算,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三、老板压着工资不让走怎么办没劳动合同
若老板压着工资不让走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同事证言等。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老板支付工资并给予相应处罚。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在仲裁过程中,要详细阐述事情经过,提交收集的证据。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劳动争议案件有一定的仲裁时效,应及时主张权利。总之,即便没有劳动合同,通过合法途径依然能够维护自己获取劳动报酬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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