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工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
一、办理退工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
办理退工既可能发生在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能发生在终止合同的情形。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办理退工手续。
终止合同则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而消灭。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合同终止,随后也会进行退工办理。
无论是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办理退工都是后续的一项重要手续,用人单位通常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为劳动者办理退工相关事宜,包括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等,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能顺利再就业或享受相应权益。
二、长期用工合同解除怎么补偿
长期用工合同解除的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通常无需支付补偿。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且符合法定情形,补偿如下: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5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若合法解除,用人单位应支付5×8000=40000元经济补偿;若违法解除,则应支付40000×2=80000元赔偿金。
需注意,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重大疾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单位在员工患重大疾病时,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从法律层面看,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短则三个月,长可达二十四个月。这是对患病员工权益的基本保障,旨在让员工安心治病恢复健康。
若医疗期届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然而,若员工在患重大疾病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单位能否因员工患重大疾病解除合同,需依据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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