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更名执行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更名执行怎么办
离婚房产更名执行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若离婚协议书需在民政部门备案并加盖公章;法院判决书则需是生效的。
2. 办理析产公证:如离婚协议书有民政局盖章,可直接办理;若是法院判决离婚,有的地区可能也要求办理析产公证。
3. 申请免征契税: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免征契税。
4. 办理房产更名登记: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更名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将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
5. 缴纳登记费等费用:一般登记费数额不多,具体按当地规定缴纳。
6. 领取新房产证: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若材料无误,完成登记手续后,即可领取更名后的房产证。
整个过程中,需严格依照当地政策和规定执行,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专业律师。
二、离婚房产赠予儿子怎么办
离婚房产赠予儿子,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达成赠予协议:夫妻双方需共同与儿子签订书面房产赠予协议,明确表示将该房产无偿赠予儿子。协议应详细写明房产位置、面积、产权状况等信息。
2. 办理公证(可选):虽然公证并非必经程序,但进行赠予公证能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可前往当地公证处,按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公证手续。
3. 缴纳税费:根据规定,房产赠予涉及契税等税费。需前往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相应税费。
4. 办理过户登记:携带赠予协议、公证书(如有)、完税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经审核无误后,登记机构会将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
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赠予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应关注当地房产政策和登记机构的具体要求,以顺利完成房产赠予及过户。
三、外遇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的
外遇离婚时房产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仍归其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婚后有外遇,此房仍为其个人财产。
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房产分配上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例如,法院可能判决无过错方适当多分房产份额。
若双方就房产分配达成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按协议执行。比如双方协商房子归无过错方,有过错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情况,要明确剩余贷款由谁承担。若房产判给一方,后续贷款通常由该方继续偿还。
总之,外遇离婚房产分配要结合房产性质、双方协商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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