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分公司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一、跟分公司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然而,这并不影响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签订合同。
一方面,如果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该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代表了总公司的意志,其签订的合同对总公司具有约束力,产生的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
另一方面,即使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合同,若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即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也是有效的。例如,分公司一直以某种方式对外经营,使相对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其有相应权限。
但如果相对方明知分公司无授权仍与其签订合同,且不属于表见代理情形,则合同效力可能存在瑕疵,总公司可不予追认,此时合同对总公司不产生效力。
二、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方面,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其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包括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例如,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的业务范围内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另一方面,如果分公司超越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合同,其效力则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若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若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仍与之签订合同,且总公司不予追认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一般与分公司签合同是有效的,但要关注分公司的授权范围及相关情形,以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跟分公司签订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可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在此情况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当然,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则分公司可先以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不足部分再由总公司承担。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通常无效。但若总公司对该合同进行追认,那么合同可视为有效,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若总公司不予追认,则合同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分公司实际负责人及相关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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