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劳动法怎么补偿的
一、触犯劳动法怎么补偿的
触犯劳动法的补偿情况多样,需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确定。
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二、劳动法判决书怎么上诉
若对劳动法判决书不服,可按以下步骤上诉:
1.明确上诉期限: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逾期将丧失上诉权利。
2.撰写上诉状:上诉状应包含当事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请求要清晰表明是部分还是全部不服原审判决,以及期望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上诉理由需阐述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3.提交上诉状:将上诉状递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审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4.缴纳上诉费用:在提交上诉状后,按照规定缴纳上诉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可能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5.等待二审审理:二审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开庭审理还是书面审理,当事人需做好相应准备。
三、劳动法怎么规定月出勤
劳动法并未直接对月出勤天数作出具体规定,但明确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通常,月出勤天数是结合每周双休制度来计算的。一般认为,每月制度工作日为21.75天,这是按照全年365天,减去104个休息日和11个法定节假日,再除以12个月得出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此标准,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此外,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者有权知晓自己的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应报酬计算方式,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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