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怎么签才算无效
一、劳动合同怎么签才算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或变更合同。例如,劳动者伪造学历证书获取工作并签订合同,或用人单位隐瞒关键劳动条件胁迫劳动者签约。
2.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如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不缴纳社保,或劳动者工伤概不负责,此类条款因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某些岗位要求劳动者每天工作16小时,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该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旦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中哪些约定无效
劳动合同中以下约定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约定。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且不支付相应加班费,此约定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的规定而无效。
2.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约定。比如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免除了单位的法定义务,排除了劳动者享受社保的权利,应属无效。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例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的危险性,诱使劳动者签订合同,相关条款无效。
4.限制劳动者基本权利的约定。如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育等,这类约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不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若劳动者遇到劳动合同中有无效约定的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劳动法聘用合同怎么规定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聘用合同有如下规定:
-合同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聘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的,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聘用合同应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试用期: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可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符合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等,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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