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可以分房产吗

2025-12-06 13:25:32 法律在线 0
  离婚以后可以分房产吗?离婚后能否分房产要看具体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共同购买、还贷的房产,离婚未分割可要求分割;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另一方无权分。有特殊约定按约定,已分割除非有欺诈等一般不能再分。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以后可以分房产吗

   离婚后能否分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的房产等。比如夫妻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进行分割。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一般另一方在离婚时及离婚后都无权要求分割。

   另外,若是存在特殊约定的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对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离婚时已经对房产进行了分割,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一般不能再次要求分割。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发现之日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了还会分割房产吗

   离婚是否分割房产取决于多种情况。

   若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不参与离婚分割,仍归其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取得房产证。

   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上述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若房产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而确定是否分割。

   三、离婚房产公证费怎么收

   离婚房产公证费收取没有统一标准,通常受地区、房产价值、公证类型等因素影响,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

   -按房产价值比例收费:这是较常见的方式。房产价值较低时,比例可能相对高些;房产价值高时,比例会适当降低。例如,房产价值在一定数额内按2%收取,超过该数额则按1%收取。

   -按件收费:对于一些价值相对固定或较低的房产,公证机构可能按件收取固定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协商收费:对于复杂的离婚房产公证,如涉及多方权益、特殊产权情况等,公证机构会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金额。

   要注意,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不同,公证费存在差异。大城市经济发达,公证费可能偏高;中小城市则相对较低。办理离婚房产公证前,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公证机构,了解具体收费标准和所需材料,以做好预算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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