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出卖怎么办
一、拆迁安置房出卖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出卖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明确房屋性质和产权状况。确认安置房是否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有些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交易,若未满足交易条件而出售,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寻找买家。可以通过房产中介、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房源信息,寻找有购买意向的买家。
然后,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房屋基本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再者,办理相关手续。若安置房已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买卖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提交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最后,交付房屋。卖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结清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
在整个出卖过程中,要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因手续不全或合同漏洞引发法律纠纷。若对相关流程和法律规定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二、拆迁安置房后续能过户吗
拆迁安置房后续能否过户,需分情况来看。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子,通常在取得所有权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也就无法过户。过了规定限制交易期后,满足相关条件就能正常过户。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太多区别,只要有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就能正常过户交易。
要判断具体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首先要查看其产权性质,确定是有完全产权还是有限产权。其次,查看当地对于拆迁安置房交易过户有无政策限制,比如限制交易年限等。同时,需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如果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且符合过户条件,就可以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三、拆迁安置房不卖了怎么办
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卖方决定不卖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查看合同约定:若买卖双方已签订合同,合同里通常会有关于违约的处理条款。按照条款,卖方不卖房的行为属于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可能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协商解决:买方可以与卖方沟通,明确指出对方违约事实,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通过友好协商,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给予卖方一定补偿以促使其继续履约。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特殊情况:若拆迁安置房存在交易限制,如在规定期限内禁止上市交易,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这种情况下,卖方应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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