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2026-01-24 20:27:16 法律在线 0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劳动仲裁可申请多种赔偿:用人单位有未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合同付赔偿金;拖欠工资、加班费要支付相应款项;未签合同付双倍工资;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单位要支付工伤待遇。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劳动仲裁可申请的赔偿种类多样,具体如下:

   1.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存在如未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拖欠工资及加班费: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要求支付相应工资和加班费。加班费根据加班时间不同,分别按 1.5 倍、2 倍、3 倍工资计算。

   4.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 工伤待遇赔偿: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六级赔偿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六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且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获得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依据实际发生及当地规定确定。

   三、劳动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劳动伤残鉴定所需资料如下:

   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事项。

   2.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这些材料应能清晰反映职工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是鉴定伤残程度的重要依据。

   3.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认定是进行劳动伤残鉴定的前提,决定书明确了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4. 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5.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比如有关的旁证材料,如事故现场证人的证言;若属于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准备齐全上述资料,能确保劳动伤残鉴定申请顺利进行。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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