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2026-01-24 21:28:02 法律在线 0
  借款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本息的典型合同。它是诺成合同,分金融机构和自然人借款合同。前者是要式、有偿、双务合同,后者多不要式、可无偿、交付借款后为单务合同,还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借款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属于典型合同。

   从合同性质看,它是诺成合同。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一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不以借款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在有名合同分类中,借款合同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之分。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通常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人需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多为不要式合同,可口头约定,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若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视为无利息。

   从双务性角度,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贷款人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借款人有还款付息的义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贷款人交付借款后,仅借款人有还款义务,为单务合同。

   此外,借款合同还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借款人取得借款后,对借款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借款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的

   借款合同属于典型合同。它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从性质上看,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这类合同通常为有偿合同,借款人需按约定支付利息,并且一般是要式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以贷款人提供借款为合同成立要件。其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若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无偿借款。

   此外,借款合同一般是双务合同,贷款人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借款人有返还借款及利息的义务。同时,借款合同大多为不要物合同,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除外。

   三、借款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属于以下性质的合同:

   1. 双务合同:借贷双方都负有义务。贷款人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借款人有按时还款及支付利息(如有约定)的义务。

   2. 有偿合同:在多数情况下,借款人需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作为使用借款的代价,体现了其有偿性。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即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时,视为不支付利息。

   3. 诺成合同:一般而言,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4. 要式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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