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么
一、金融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么
金融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在金融借款合同中,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借款合同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合同成立后,双方就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金融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发放贷款,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这与实践性合同不同,实践性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生效。而金融借款合同并不以款项的实际交付为成立条件,只要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在签订时就已生效,双方受合同约束。所以,从合同成立的条件和性质来看,金融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二、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呢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的确定需区分不同情形。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里的提供借款通常有多种方式,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生效;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合同生效;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合同生效。
对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条件通常是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若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可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此外,若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或期限,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
三、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如下: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生效;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合同生效;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合同生效;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合同生效;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合同生效。
- 其他主体间的借款合同: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而言,这类借款合同通常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生效。
借款合同生效需依据主体不同和交付方式不同,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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