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一、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而土地使用权有一定期限,通常住宅用地为70年。
当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目前虽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但从现有法律导向来看,对于住宅用地倾向于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自动续期这一规定,确保了业主对房屋及土地的持续使用权利。不过,由于涉及土地资源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后续关于续期费用等可能会出台相应政策和操作办法。业主需留意相关法规政策动态,若遇到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可依据最新法律规定和当地具体政策,向相关部门咨询办理续期手续。
二、拆迁安置房归属人怎么办
确定拆迁安置房归属人,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查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中通常会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安置对象等信息,协议上注明的权利人一般就是安置房的归属人。若安置协议是家庭内部协商后签订的,需保证协议签订过程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依据产权登记情况。完成产权登记的安置房,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即归属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需按照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处理家庭共有情况。若安置房涉及家庭共有,家庭成员可通过协商确定各自份额。协商一致的,可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如对被拆迁房屋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进行分割判决。
第四,注意特殊情形。如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去世,安置房归属将涉及继承问题,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处理。
三、拆迁安置房合同能过户吗
拆迁安置房合同本身不能过户,能过户的是拆迁安置房。不过,拆迁安置房过户有一定条件限制。
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且当地政策允许其上市交易,那么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过户。
但要是安置房还未取得房产证,通常无法办理过户。因为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具备合法转让的条件。而且,有些地方对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有时间限制,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和过户。
此外,在交易过程中还需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有无产权纠纷等问题。为避免风险,建议在交易前详细了解当地关于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法规,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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