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经济纠纷村里调解怎么写
一、村民经济纠纷村里调解怎么写
撰写村民经济纠纷的村里调解协议,可按以下内容和格式进行:
标题
写“经济纠纷调解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信息
详细列出纠纷双方村民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纠纷事实
简述纠纷产生的原因、经过,比如是买卖欠款、合伙利益分配等问题导致的经济纠纷。
调解结果
明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如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赔偿金额、履行期限等。例如,“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X]元,于[具体方式,如现金、转账]支付”。
权利与义务
说明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按时履行义务后另一方不得再就此事纠缠等。
违约责任
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协议生效
注明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几份,双方各执一份,村里留存一份。
双方签字
纠纷双方村民签字、按手印,调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以下为示例:
经济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姓名],男,住址[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乙方:[姓名],女,住址[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因甲方在乙方处购买货物未支付货款产生纠纷,经村里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于协议签订后[X]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人民币[X]元。
2. 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就此事再无其他争议。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签字]
乙方(签字、手印):[签字]
调解人(签字):[签字]
村委会(盖章)
二、出现经济纠纷介绍人有责任吗
介绍人是否对经济纠纷承担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
若介绍人仅起牵线搭桥作用,未参与经济活动决策,未对交易进行担保,一般无需担责。介绍人只是促成双方相识或知晓交易机会,交易决策由当事人自主做出,介绍人未从中获取额外利益,其行为与纠纷无直接因果关系。
然而,若介绍人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误导性陈述,导致一方当事人做出错误决策并遭受损失,介绍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为介绍人的不当行为对纠纷发生有直接影响。
另外,若介绍人对经济交易进行担保,当一方无法履行义务时,介绍人要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可能需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三、处理经济纠纷的是怎么处理的
处理经济纠纷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这是最基本的方式,纠纷双方直接沟通,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此方式灵活简便,能节省时间和成本,还可维护双方合作关系。
调解。由中立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沟通、协调,提出解决方案。调解人可以是专门的调解机构、行业协会或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个人。相较于协商,调解有第三方推动,更易达成和解。
仲裁。双方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是一种强制解决方式,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成本较高。
当事人可根据纠纷具体情况、自身需求和期望,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高效、公正地解决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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