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诉讼费用谁出的
一、经济纠纷诉讼费用谁出的
经济纠纷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这是遵循“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基本原则,旨在让过错方为因自身行为引发的诉讼成本负责。
但存在几种特殊情况。一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是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诉讼中,通常是由原告先预交诉讼费用。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再按照上述规则确定最终由谁承担以及承担的具体数额。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二、经济纠纷诉讼费标准多少
经济纠纷诉讼费标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为30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9万元按2.5%交2250元,10万元按2%交2000元,10万元按1.5%交1500元,总计30万元需交诉讼费5800元。此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经济纠纷诉讼期限为多少
经济纠纷诉讼期限一般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例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诉讼时效可因特定情形发生中止、中断。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需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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