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合同预售有几份
一、商品买卖合同预售有几份
商品买卖合同预售的份数没有固定标准,通常根据参与主体和实际需求确定。
一般而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至少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以保障双方能留存合同文本,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若涉及贷款购房,银行也会要求留存一份合同。因为银行作为贷款提供方,需依据合同确定贷款相关事宜,如房屋价值、抵押情况等,以控制贷款风险。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通常会有三份。
此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可能要求备案留存一份合同。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政府部门会对预售合同进行监管,因此需要留存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此时,合同可能会有四份。
综上,商品买卖合同预售一般为两到四份,具体份数取决于是否贷款以及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买卖合同履行方式有几种
买卖合同的履行方式多样,常见类型如下:
1. 现实交付:即直接将标的物的占有移转给对方。比如,在普通的商品交易中,卖家将商品交给买家,买家当场取走,这就是现实交付。
2. 简易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合同生效时即视为完成交付。例如,买家提前借用卖家的物品,之后双方达成买卖该物品的协议,协议生效时交付完成。
3. 占有改定:是在买卖合同生效后,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通过与买受人订立借用、保管等合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比如,卖家把物品卖给买家,但因暂时还需使用,便与买家签订借用合同继续占有该物品。
4. 指示交付:当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例如,货物存放在仓库,卖家把提取货物的权利转让给买家。
当事人应根据合同性质、标的物特点及交易习惯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方式,避免纠纷。
三、买卖合同盖几个章子有效
买卖合同盖一个或多个章子是否有效,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
一般而言,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时,签字或按手印即生效,无需盖章。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就有效。也就是说,盖一个符合规定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具备法律效力。
在特殊情况下,多个章子也不影响合同效力。比如合同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分别加盖各自公章;或者公司内部规定合同需同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等。只要章子真实、代表签约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不存在其他无效情形,即便盖多个章子,合同依然有效。
不过,若盖章存在伪造、无权代理等问题,即便盖了章子,合同也可能无效或可撤销。所以,判断合同盖章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章子的真实性、盖章主体的权限以及是否体现真实意思,而非盖章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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