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告我没签合同可以不给钱吗
一、员工要告我没签合同可以不给钱吗
员工告未签合同,不能因此不给钱。从法律角度讲,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为企业提供了劳动,双方就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有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员工以未签合同为由提起诉讼,企业不仅要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还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
企业若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一旦企业败诉,除支付工资和可能的双倍工资外,还可能承担仲裁或诉讼费用、赔偿员工的其他损失。
所以,不建议企业因员工告未签合同而拒绝支付工资,应积极与员工协商解决,或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避免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未到期,员工提出解除,怎么赔偿
合同未到期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情况需分不同情形。
若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通常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不过,若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违反相关约定的,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此外,若员工因自身原因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到期员工不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呢
合同到期员工不再续签合同,赔偿情况分以下两种:
第一,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合同工资待遇不变甚至提高、工作环境和岗位等条件没有变差,员工仍拒绝续签,用人单位没有赔偿义务。
第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表示续签,而员工继续工作,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能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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