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离婚怎么判
一、小产权房离婚怎么判
小产权房因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对其所有权归属作出判决,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若夫妻双方就小产权房使用达成协议,法院尊重双方意愿,按照协议确定使用人。例如夫妻协商一致,约定房屋归一方居住使用,法院会在判决中予以确认。
第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判决使用人。比如房屋一直由一方和子女居住,从保障子女生活稳定角度,可能会判决由该方继续使用。
需要注意,法院对小产权房使用的判决,不涉及房屋所有权归属。待将来小产权房取得合法产权后,双方可另行协商或通过诉讼对所有权进行分割。并且,不同地区法院对小产权房处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判决结果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二、娃没周岁离婚怎么判
孩子没周岁时父母离婚,抚养权归属通常按如下原则判定: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在婴儿期,更依赖母亲的哺乳和照顾,母亲抚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所以孩子没周岁,法院大概率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在财产分割方面,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外地的能起诉离婚吗
外地能否起诉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外地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但符合其他管辖规定,也可在相应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例如,被告已在外地某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就可在该城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外地起诉离婚是有可能的,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管辖条件。起诉前,需先确定被告的居住情况,以明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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