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分手后如何处理
一、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分手后如何处理
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分手后处理方式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由该方出资购买,通常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分割。但若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出资是基于双方结婚为目的,可主张该出资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要求对方返还出资款。
若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双方共有财产。在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双方等额享有。分割时,可协商将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将房屋出售,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如果购房时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屋归属和分割方式,应按照协议执行。
分手后处理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关键在于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和双方的出资情况。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钱,分手后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为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能证明是借款的证据,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借款。
若款项属于赠与性质,又分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一般赠与,如在特殊节日给予的具有特殊含义金额的红包、日常小额转账、购买的礼物等,通常视为对女方的一般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因为此类赠与基于双方恋爱关系表达爱意,一旦交付,所有权转移,不可撤销。
而附条件赠与,典型的如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大额彩礼、房产等。若双方最终未结婚,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比如在一些地区,给付彩礼是当地习俗,是以结婚为前提,若未能结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接受彩礼一方应返还彩礼。
总之,恋爱期间金钱往来的性质是关键,男方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判断能否要回款项。
三、恋爱期间大额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恋爱期间大额转账记录能否起诉要回,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转账性质为借款,出借方有证据证明转账系借款,如借条、聊天记录中明确表达借款意思等,可凭借转账记录和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法院通常会支持出借方诉求。
若转账被认定为赠与,一般不能要回。恋爱中为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的赠与,属于自愿行为,交付后所有权转移,无法撤销。不过,若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或价值较大的房产、车辆等,在双方最终未结婚的情况下,赠与方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对方返还。
若转账性质不明确,需结合转账金额、转账时间、双方关系、聊天记录等综合判断。比如特殊节日有特殊含义金额的转账,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无明显赠与意图的大额转账,更倾向认定为借款。
所以,恋爱期间大额转账能否起诉要回,关键在于转账性质,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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