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怎么量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需依据具体犯罪情节而定。根据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若犯罪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般包括: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依照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如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以确保量刑的公正与合理。
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通常包含这些情形:一是协助组织卖淫的人数较多,如招募、运送卖淫人员达十人以上;二是协助组织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三是长期协助组织卖淫,且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犯罪模式;四是造成被组织卖淫人员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五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比如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协助组织卖淫。
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协助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以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6.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7.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8.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达到上述标准之一,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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