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受劳动法调整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受劳动法调整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受劳动法调整,需分情况判断。
通常而言,法定代表人若仅担任这一职务,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未从事普通劳动者工作、获取劳动报酬,不受劳动法调整。因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职责与普通劳动者有本质区别。
若法定代表人同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明确的劳动权利义务约定,在公司从事具体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并获取劳动报酬,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此时受劳动法调整。比如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任具体的业务岗位,按公司规章制度上下班、完成工作任务,其劳动权益和义务应遵循劳动法相关规定。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受或不受劳动法调整,要结合其与公司实际的关系及权利义务状况来确定。
二、公司不承认和员工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若公司不承认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可从以下方面维权:
1.收集证据:这是关键步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与公司协商:尝试与公司友好沟通,指出有足够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公司依法承认并履行相应义务。
3.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和裁决。
4.提起诉讼: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判定。
通过上述途径,员工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公司承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明确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入职日期等。
2.解除劳动关系说明:清晰表明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写清解除原因,例如协商一致解除、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公司裁员解除等。
3.解除时间:准确填写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日期。
4.工作交接情况:说明员工是否已完成工作交接及相关手续办理。
5.其他说明:可注明是否有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社保和公积金停缴日期等情况。
以下为示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于[入职日期]入职本公司[岗位名称]。现因[解除原因],本公司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自[解除日期]起解除。该员工已完成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
如有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具体金额]。社保和公积金于[解除日期]起停缴。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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