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做财产公证
一、离婚后如何做财产公证
离婚后进行财产公证,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准备材料。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材料;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要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等。
第二步,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三步,公证机构审查。公证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询问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及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等,以查明该财产有无纠纷或被查封、抵押等情况。
第四步,签署公证文书。当事人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后,在公证员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离婚必须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吗
离婚不一定必须去领结婚证的地方。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包括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说,不一定是当初领结婚证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
若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比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定期限等,原告住所地等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
所以,协议离婚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规则确定受理法院。
三、离婚时有没有补偿金额
离婚时是否有补偿金额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方面,若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会综合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后果、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另一方面,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离婚补偿金额要结合婚姻实际情况、双方过错情况及对家庭贡献等多种因素判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由法院最终确定合理的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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