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签劳动协议合法吗
一、试用期内签劳动协议合法吗
试用期内签劳动协议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协议若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可视为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不过,有些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种做法不合法。因为单纯的试用期协议不成立,该试用期协议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且试用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个月的试用期协议,未签订正式合同,那么这3个月的试用期协议就等同于一份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需履行相应义务,如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若发现自身权益在试用期内受到侵害,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试用期合同是不是劳务合同
试用期合同不一定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可视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调整和规范。在此期间,劳动者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劳务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劳务事项达成的协议,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提供劳务者一般不享受用人单位员工的待遇,工作安排和管理相对灵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
判断试用期合同的性质,关键在于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若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通常属于劳动合同;若双方是平等的合作关系,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获取报酬,则可能是劳务合同。
三、试用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试用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唯一标准,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
同时,用人单位也需履行相应义务,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等。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承认劳动关系,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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