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欠薪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数额标准。一般来说,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可予以立案。
二是行为后果标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形下,若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等严重后果的,也应立案。
三是其他情形。比如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等手段,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的,同样符合立案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存在差异,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企业和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避免触犯相关法律。
二、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金额
恶意欠薪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金额相关规定如下:
一是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具体数额,还需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来认定。
二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是构成该罪的重要条件之一。即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文书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或雇主存在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且达到上述立案标准,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及刑罚执行
恶意欠薪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中,“数额较大”一般是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关于刑罚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若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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