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解除劳动合同深圳赔偿标准
一、重病解除劳动合同深圳赔偿标准
在深圳,重病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医疗补助费: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需注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重病员工劳动合同的,应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需要赔付吗合法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一般情况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合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不续签且不依法支付补偿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支付相应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自身诉求得到支持。
三、签了劳动合同立马辞职可以拿到工资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立马辞职,通常是可以拿到工资的。
从法律角度,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即使刚签订劳动合同便辞职,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不能以辞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循一定程序。首先,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正常的离职手续,比如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填写离职申请等。若未按规定程序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主张相应赔偿,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获得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工资结算的时间和方式,一般在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常见的是在正常发薪日结算支付,也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即时结算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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