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厂房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赔偿
一、劳动法厂房搬迁员工不去怎么赔偿
厂房搬迁致使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若因此不去,赔偿情况分两种。
其一,若搬迁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工作三年半,应获得三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二,若搬迁未对劳动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随迁,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应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明确搬迁对工作的影响及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司搬迁不赔偿怎么走法律程序
公司搬迁不赔偿,劳动者可按以下法律程序维权:
首先,收集证据。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公司搬迁通知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公司搬迁事实的材料。
其次,与公司协商。主动与公司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搬迁应给予赔偿的法律依据,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相应补偿。沟通过程中可进行录音,作为后续证据。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申请书应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届时需按时参加并充分阐述诉求与理由。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最终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通过以上法律程序,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公司给予应有的赔偿。
三、如果厂房搬迁了不想去有没有赔偿
厂房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否有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厂房搬迁致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搬迁距离较近,对员工正常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且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员工拒绝前往新厂址工作,用人单位可按照规章制度处理,一般无需支付赔偿。
实践中要综合考量搬迁距离、交通便利程度、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协助等因素确定。员工遇到此类问题,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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