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岁父母就离婚的孩子怎么办
一、不到一岁父母就离婚的孩子怎么办
不到一岁孩子在父母离婚时,抚养权归属通常会倾向母亲。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孩子尚处幼儿期,更需要母亲的哺乳和悉心照料。
但母亲存在某些法定情形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办理离婚一定要去登记地办理吗
办理离婚并非一定去登记地办理,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是必须到原婚姻登记地。比如,夫妻双方当初在甲地登记结婚,但一方常住户口在乙地,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去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诉讼离婚方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提起离婚诉讼不用考虑结婚登记地,主要看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例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地是丙地,但被告长期居住在丁地,原告可在丁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没有要求必须去登记地办理。
三、孩子不满一周岁可以离婚吗
孩子不满一周岁,夫妻可以离婚,不过法律对不同离婚方式有不同规定。
协议离婚方面,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则有一定限制。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存在例外情形,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比如女方有重大过错等情况,法院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
所以,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可随时提起离婚诉讼,男方通常需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才可以起诉离婚,但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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