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工伤4至10级赔偿标准
一、四川成都市工伤4至10级赔偿标准
四川成都市工伤4至10级赔偿标准如下:
四级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级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至十级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成都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买
成都建筑工地购买工伤保险,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确认参保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应为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内参加工伤保险。
2.准备申报材料:一般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能证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的材料,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办理参保登记:建筑施工企业持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缴费基数和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
4.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按照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金额,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标准通常根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确定。
5.获取参保凭证:缴费成功后,企业会获得工伤保险参保凭证,证明该工程项目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企业要及时准确办理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分散企业工伤风险。
三、成都市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成都市的工伤鉴定机构主要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分为市、区(市)县两级。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市属及以上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其承担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包括对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等事项进行确认。
区(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负责受理本辖区内除应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以外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要申请工伤鉴定,需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向对应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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