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劳动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调解协议书有效的条件包括: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调解程序合法,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若一方不履行劳动调解协议书,另一方可以凭借该协议书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仲裁机构会根据调解协议书及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和裁决。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二、雇佣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有所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判断雇佣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关键在于主体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人格、经济和组织上的从属性,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和指挥,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提供劳动,且劳动报酬具有相对稳定性。而雇佣关系中,受雇人相对具有独立性,一般自行安排工作方式和时间,报酬支付方式较为灵活。
此外,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特别调整和保护,如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雇佣关系则主要受民法等一般法律法规调整。
在实际判断时,要综合考量工作内容、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报酬支付方式、双方的控制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准确认定雇佣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较为复杂。一般而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返聘,多认定为劳务关系。因为其已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受民法调整。
若未享受上述待遇的人员返聘,存在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可能。判断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等。若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便名为返聘,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
具体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双方的约定、工作内容、管理方式等。建议在返聘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详细协议,避免因关系认定不清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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