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最低年限怎么算的
一、遗嘱的最低年限怎么算的
遗嘱不存在所谓“最低年限”的说法。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从设立遗嘱的时间来看,遗嘱人可以在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随时设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遗嘱即为有效。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从遗嘱生效的时间角度,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生效。在此之前,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例如,遗嘱人可以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来取代之前的遗嘱。总之,遗嘱的关键在于其合法性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受某个最低年限的限制。
二、遗嘱不是本人写的有用吗
遗嘱不是本人写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也是有效的。具体分以下两种常见情况:
一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需具备相应条件,如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只要代书遗嘱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订立,即便不是本人书写,也是有效的。
二是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在满足这些法定形式要件的情况下,打印遗嘱即使非本人书写,也是合法有效的。
若遗嘱不是本人写且不符合上述法定形式要件,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三、遗嘱在什么时候立都生效
遗嘱并非在任何时候立都生效,其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其一,立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立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立遗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其三,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法定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其四,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遗嘱才可能生效,在立遗嘱人死亡时,遗嘱开始发生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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