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西机场可研阶段地质初步勘察及详细勘查单位招标;
2.2. 建设地点: 花垣县花垣镇老天坪 ;
2.3. 工程建设规模:湘西机场2013年纳入国家《民航发展“十二五”规划机场建设调整项目》,2014年进入国家《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发展规划》及湖南省《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将湘西机场纳入“十二五”末开工计划。湘西机场规划为国内民用支线机场,飞行区指标近期规划为4C,远期规划为4D;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7.6 亿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机场建设可研阶段的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勘察、施工及施工完成后需要的补充勘察 ;
3. 勘察周期:初步勘察60天;详细勘察50天(以招标人下达任务书后计算)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专业甲级资质;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4.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5. 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其中(2)-(6)项带原件验证。
6.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7. 评标办法
7.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万元整。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吉首市人民路58号);
9.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到场验证登记。
9.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10.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 500万元。
10.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湘西机场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吉首市人民路58号
地址: 湖南湘西吉凤经济开发区服务大楼A栋411室 ,邮编: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吉首吉大支行 ;
帐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