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去世了还有安置费吗
一、拆迁人去世了还有安置费吗
拆迁人去世后是否还有安置费,需分情况判断。
若拆迁安置协议在拆迁人去世前已签订,协议约定的安置费属于其合法财产。此时,安置费可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享有获取安置费的权利。
若拆迁人去世时,拆迁安置协议尚未签订,这要根据当地拆迁政策来确定。部分地区政策规定,以拆迁公告发布时在册人口为安置对象,若拆迁人在公告发布后去世,其家属通常能继续获得安置费。但也有地方政策以实际居住人口或房屋产权人为依据,拆迁人去世后,可能不再给予安置费。
在实践中,家属应及时与拆迁部门沟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以明确能否获取安置费及具体数额。若与拆迁部门就安置费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拆迁安置人口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拆迁安置人口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收集证据:当事人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实际安置人口情况的相关证据,比如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这些材料能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持。
2. 与拆迁方沟通:主动和拆迁方取得联系,将异议及相关证据提供给对方,要求其重新核实安置人口。通过友好协商,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申请行政复议:若与拆迁方沟通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对拆迁安置人口认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4. 提起行政诉讼: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复议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土地征收不给安置地怎么办
土地征收不给安置地,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与征收方沟通协商:及时与负责土地征收的部门或相关单位取得联系,明确表达诉求,要求按照征收补偿协议或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安置地。了解不给安置地的具体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或操作失误。
2. 申请行政复议:若协商无果,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土地征收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土地权属证明、征收公告、补偿协议等,证明自己应获得安置地。
3. 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征收方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判决征收方履行给予安置地的义务。
4. 寻求政府部门帮助:可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信访部门等反映情况,请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督促征收方落实安置地。
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关于拆迁人去世了还有安置费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