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同是否为劳动合同

2025-12-23 09:12:13 法律在线 0
  兼职合同是否为劳动合同?兼职合同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兼职形成的用工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如主体适格、劳动者受管理等,合同属劳动合同;不满足则是劳务合同,两者受不同法律规范。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兼职合同是否为劳动合同

   兼职合同不一定属于劳动合同。兼职形成的用工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劳务关系。

   若兼职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其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判断依据是《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情况下,兼职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调整,如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

   若兼职不满足上述劳动关系特征,则更倾向于劳务关系,此时的兼职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二、兼职的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兼职合同是否算劳动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种情况下也属于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它与全日制劳动合同有区别,比如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劳务关系,签订的合同就不算劳动合同。劳务关系通常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约定的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受民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调整。

   判断兼职合同性质,关键在于双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具体要结合工作特点、报酬支付方式等多方面综合考量。

   三、兼职合同是否是劳动合同

   兼职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兼职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两类。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兼职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遵循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等。

   而如果兼职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双方建立的合同就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务关系通常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约定的民事合同关系,更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劳务提供者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获得相应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诸多保障。

   所以,兼职合同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双方建立的是何种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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