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不能超过合同的20%吗
一、定金不能超过合同的20%吗
定金数额原则上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例如,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那么定金数额最多只能是20万元。如果甲实际支付了30万元定金,其中20万元产生定金效力,另外10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可作为预付款处理。
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对定金数额上限作出规定,旨在避免当事人利用定金条款使对方承受过高经济压力,维护交易公平。
二、收完定金签完合同了可以退吗
收完定金签完合同后能否退定金,需分情况判断。
若支付定金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债务,根据定金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例如购房者支付购房定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若收受定金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开发商收取定金后将房屋卖给他人,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当返还。比如因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定金也应退还。例如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就房屋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无法协商一致,不能签订合同,此时定金应退还。
三、定金属于合同吗
定金本身不属于合同,但定金条款是合同内容之一,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它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定金合同也随之无效。同时,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实际交付定金才能成立。
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按约定支付定金给卖方,以此作为订立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此时,关于定金的约定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定金合同与主合同相关联。若主合同顺利履行,定金可抵作价款或收回;若一方违约,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
所以,定金是保障合同履行的一种方式,定金合同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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