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保险合同的人是谁
一、签订保险合同的人是谁
签订保险合同的主体通常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例如,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保险的车主,就是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
保险人则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的法人。
此外,在一些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还可能涉及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比如在人寿保险中,父母为子女投保,父母是投保人,子女是被保险人。
总之,签订保险合同主要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而被保险人在部分情况下也与合同紧密相关。
二、未签保险合同怎么退保
未签保险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如果还处于保险犹豫期内且未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可与保险公司联系,说明退保意愿。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填写退保申请书,提交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核后会退还全部保费。
若过了犹豫期但未签合同,先确认是否存在事实保险关系,比如已缴纳保费且保险公司已开始承担保险责任。若存在,消费者仍可申请退保,但保险公司可能不会全额退还保费,会扣除一定的费用,如已承担风险的保费、手续费等。
申请退保时,消费者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或前往线下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缴费凭证等材料。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及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约定将剩余保费退还至指定账户。
在整个退保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保留与保险公司沟通的记录,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以防出现纠纷。若对退保结果不满意或遇到问题,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三、保险合同有代位追偿吗
保险合同存在代位追偿。代位追偿指当保险标的因第三者的过错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代位追偿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被保险人需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比如车辆被其他车辆撞坏,本车车主的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责任方追偿。
但代位追偿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无价,不能用金钱衡量,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既可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也能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保险合同设立代位追偿,一方面避免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获得双重赔偿,保证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另一方面使有过错的第三者承担相应责任,维护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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