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不服可以如何去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不服可以如何去处理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申请复核: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等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结论。
2.提出异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仅作为证据使用,法院会结合全案情况进行审查判断。
需注意,复核以一次为限。同时,申请复核或在诉讼中提出异议,都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支撑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是谁呢
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的确定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
若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允许挂靠人以其名义进行运营,从运营中获得一定利益,同时对车辆运营具有一定管理义务。所以,一旦发生事故,二者需共同承担责任。
比如,挂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撞向其他车辆,造成对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经交警认定该挂靠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那么受害者可以要求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二者对赔偿金额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即受害者既可以向挂靠人主张全部赔偿,也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全部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明确这种连带责任有助于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同时,也促使被挂靠人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理,规范运营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工伤保险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时,工伤保险的处理需分情况进行。
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职工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可收集现场证人证言、监控视频、交警调查记录等证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会根据提交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如果职工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但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只要能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一般可认定为工伤。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同事证言等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事故发生的工作关联性。社保部门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总之,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不影响工伤保险的申请,关键在于职工能否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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