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上,若双方无法协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其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再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另外,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出轨离婚有什么新规定
截至目前,法律并没有因时间变化就女方出轨离婚作出专门的新规定。在离婚相关法律中,出轨并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形,但如果女方的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具有相应权利。
其一,男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若认定夫妻感情因女方出轨且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破裂,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
其二,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针对因女方出轨行为给男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男方因女方出轨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其三,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不过,具体的分割比例和方式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三、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民法典条款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情况如下:
第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第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考虑双方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
第四,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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