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复婚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又复婚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又复婚,财产分割协议通常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基于当时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共同财产进行的处分。该协议一旦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之后双方复婚,之前分割完成的财产已转变为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
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复婚后该房产依然属于获得产权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新的约定。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形,如签订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但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法定的撤销期限,或者无法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情形,财产分割协议将继续有效。
二、婚前一方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房产
婚前一方买的房子,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1.若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根据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确定。
3.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最快多久能离掉
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最快三十一天能离掉。
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协议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去掉冷静期和再次申请的三十日,最快三十一天能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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