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之一失踪了怎么继承
一、继承人之一失踪了怎么继承
当继承人之一失踪时,继承程序需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若失踪时间不长,未满足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条件,其他继承人仍可先就已确定的遗产进行分割。但需为失踪继承人保留其应继承份额,将该份额交由其财产代管人或由法院指定的人保管。
其次,若失踪人失踪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法院宣告失踪后,会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在继承中,该财产代管人可代失踪继承人管理其应继承的遗产。
最后,若失踪人失踪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法院宣告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消除,其应继承的遗产可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若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继承人应返还继承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二、继承人去世了继承权还有吗
继承人去世后继承权是否存在需分情况判断。
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其继承权通常会消灭。但在法定继承中,存在代位继承制度,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此时继承人已取得继承权。这种情况下发生转继承,即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例如,甲是被继承人,乙是继承人,若乙先于甲去世,若符合代位继承条件,乙的子女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若甲先去世,在遗产分割前乙去世,乙应继承的份额就由乙的继承人来继承。
三、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债务吗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也就相应地放弃了对被继承人债务的继承。
不过,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总之,继承人有放弃继承债务的权利,但需按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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