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亡房产怎样继承
一、老人死亡房产怎样继承
老人死亡后,房产继承一般按以下方式进行:
- 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若老人立有遗嘱,明确指定房产由某继承人继承,或者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应按照遗嘱或协议执行。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才有效,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继承人通常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二、老人死了房产怎么继承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
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扶养人履行协议义务后可获得房产。若有遗嘱,依遗嘱内容,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产。
若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时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办理房产继承时,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三、老人如何继承配偶产权
老人继承配偶产权,通常按以下步骤和规则进行:
若配偶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该老人继承其产权,则老人可按遗嘱内容,凭借遗嘱、本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老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配偶的父母共同参与继承。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均等。在确定继承份额后,所有继承人需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产权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继承人身份及继承份额等信息无误后,出具继承公证书。
之后,老人及其他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经审核通过,老人即可取得相应产权份额。若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需提供书面的放弃继承声明,并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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