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单位有损失吗
一、认定工伤单位有损失吗
认定工伤后单位可能存在一定损失,但也存在无损失的情况,具体如下:
- 有损失的情况:一是承担治疗费用,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是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三是五、六级伤残津贴,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四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支付该补助金。
- 无损失的情况:若单位依法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大部分法定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损失相对较少。
二、认定工伤必须先仲裁吗
认定工伤并非必须先仲裁。
申请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若劳动关系清晰,材料完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直接作出工伤认定,无需仲裁介入。
然而,当双方就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可能需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关系有分歧且无法协商解决,就需先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确定劳动关系。待劳动关系明确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所以,只有在劳动关系不明确且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才需要先进行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再认定工伤;若劳动关系清晰,则无需先仲裁。
三、人死了社保认定工伤吗
职工死亡后能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死亡。
4. 患职业病死亡。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死亡。
此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所以,人死了是否能认定工伤,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法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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