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是多久
一、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是多久
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并非一个固定的时长概念。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一是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这段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不计入。若职工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了人身自由,此期间也不计入。
二是劳动关系存在争议需通过仲裁或诉讼确定的时间。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时,要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程序来确认,仲裁、诉讼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三是医疗诊断不明确需进行医疗鉴定的时间。若职工所受伤害的病情复杂,需要进行医疗鉴定以明确诊断,这段医疗鉴定时间同样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具体不计入的时长需结合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形确定。
二、被人跟踪如何认定工伤事故
被人跟踪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工伤事故。工伤认定需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若被人跟踪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且跟踪行为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比如因工作得罪他人遭跟踪报复,进而受到伤害,有可能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一条件,可尝试申请工伤认定。
若跟踪行为发生在上下班途中,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单纯被人跟踪通常不符合此条件。
申请工伤认定需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经调查核实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三、超过30天还能认定工伤吗
超过30天仍有可能认定工伤。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不过,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情况下,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即便用人单位申请超过了30天,职工一方在1年内提出申请,依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所以,超过30天不影响职工一方申请认定工伤,但用人单位需注意30天的申请期限,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以上是关于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是多久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