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止书有没有实效
一、工伤认定中止书有没有实效
工伤认定中止书是有实效的。工伤认定中止是指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因出现某些法定情形,使工伤认定程序暂时停止,待该情形消失后,工伤认定程序继续进行。
通常,当导致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除后,工伤认定部门应恢复认定程序。例如,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完成有了结果,中止情形就消除了。
不过,对于工伤认定中止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具体时长规定。但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行政效率角度出发,不能无限期中止。一般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若中止时间过长,劳动者可向工伤认定部门了解情况,督促其尽快恢复认定程序。总之,工伤认定中止书的实效与导致中止的情形是否消除相关,待情形消除就应恢复认定工作。
二、工伤认定证人不肯去怎么办
在工伤认定中证人不肯去作证,可考虑以下应对方式。
首先,尝试与证人沟通协商。向证人说明作证对工伤认定的重要性,解释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且证人作证受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不会因作证受到损害。
其次,收集其他证据替代证人证言。工伤认定并非仅依赖证人证言,可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以证明受伤情况;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实劳动关系;还可收集现场的监控视频、相关的工作记录、打卡记录等,辅助证明工伤发生的过程和时间地点。
若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此时,劳动者只需配合相关调查即可。若因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据导致无法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总之,即使证人不肯去,仍可通过多种途径收集证据来完成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三、工伤认定要几个月才能鉴定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不同程序,时间要求也不同。
工伤认定方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需等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具体时间,但一般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且病情稳定后即可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
总之,无法确切说工伤认定后几个月能鉴定,要依据伤者实际恢复情况及流程进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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