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上班途中是怎么认定的
一、认定工伤上班途中是怎么认定的
上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满足特定条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包括正常上下班时间、加班加点后上下班时间等,比如职工下班后参加必要的社交活动,结束后回家的时间也可视为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则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通常是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在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改变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或是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需注意,若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职工承担主要责任,如因自身严重违规导致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若职工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等情况,一般也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二、认定工伤是否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认定工伤通常不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不过,若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这种情况下可能需先进行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只有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一步开展工伤认定程序。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按照正常流程申请工伤认定。
所以,认定工伤不一定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仅在劳动关系不明确且有争议时,才需先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
三、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不承认怎么办
若认定工伤时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首先,收集证据。这是关键的一步,劳动者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可直接证明劳动关系;若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也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而工伤事实方面,现场的监控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都是重要证据。
其次,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收集好的证据材料。
最后,若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仍有异议,可能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劳动者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供更多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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