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一、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具体性别],民族[具体民族],身份证号[具体号码],联系电话[具体号码],住址[具体地址]。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具体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受伤部位]的工伤劳动能力进行再次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受伤时间描述]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单位]认定为工伤。[首次鉴定单位]作出了[鉴定结论]的初次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该鉴定结论未能全面、准确反映申请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劳动能力受限程度。[详细说明认为鉴定不准确的理由,如受伤部位恢复不佳、出现新的并发症影响劳动能力等情况]。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对申请人的工伤劳动能力进行再次鉴定,望予批准。
此致
[再次鉴定机构名称]
申请人(签字):[姓名]
[申请日期]
二、在单位摔跤骨折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在单位摔跤骨折能否认定为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在单位摔跤骨折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且是由于从事本职工作导致,比如因工作需要搬运物品、在操作设备时不慎摔倒等,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认定为工伤。例如,上班前在单位做准备工作,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摔跤骨折,符合此情形也可认定。
不过,若摔跤是因个人故意行为、醉酒、吸毒或自残自杀等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要认定工伤,需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经社保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三、在单位受伤单位不给报工伤怎么办
单位受伤后单位不报工伤,劳动者可自行采取措施维护权益。
首先,要明确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其次,劳动者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认定为工伤,而单位仍拒不承担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以上是关于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