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要不到找劳动局劳动不管怎么办
一、工资要不到找劳动局劳动不管怎么办
若向劳动局反映工资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认为劳动局不作为,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2.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审理并作出裁决。
3.向法院起诉: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判决。
4.寻求其他政府部门帮助:可以向当地的工会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部门或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协助。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没签合同赔几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最多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具体计算方式为,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例如,劳动者入职8个月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从第2个月到第8个月共7个月的双倍工资。需注意,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三、长期合同单位下条工资从签合同,合法吗
单位在签订长期合同后下调工资,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下调工资,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变更内容,这种情况是合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擅自下调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工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资条款,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恢复原工资待遇;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三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及相应赔偿。
综上所述,单位签长期合同后下调工资,协商一致则合法,擅自下调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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