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申请工伤认定书怎样填
一、浙江省申请工伤认定书怎样填
在浙江省填写工伤认定书,可按以下要求操作:
基本信息
填写申请人、受伤害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明确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的关系,若为用人单位申请需填写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事故发生情况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害程度。时间要精确到具体时刻,地点写明详细地址,原因需客观描述事情经过,伤害程度可参照医院诊断。
劳动关系情况
说明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有劳动合同需填写合同签订时间、期限等。
医疗机构诊断结论
填写受伤害职工就医的医疗机构名称、诊断时间和诊断结论,附上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
申请事项及意见
申请人明确表达申请工伤认定的意愿,并签字确认。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表明是否同意申请及意见。
填写时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申请。
二、怎样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工伤认定,需按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材料:
步骤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
材料方面,需准备以下几种: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要详细填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于证明职工受伤害情况。
此外,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分别提交相应证据:属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三、长治工伤认定时间多久出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作出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长治地区工伤认定结果的出具时间同样遵循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60日内出结果,事实清楚的15日内出结果,但特殊情况需依据司法等部门结论时会出现时限中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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