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一、浙江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浙江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7. 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长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长治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 申请表: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表中应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3.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其他材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等。
三、只要认定为工伤就能获得赔偿吗
认定为工伤并不意味着必然获得赔偿。
认定工伤是获得赔偿的重要前提。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表明其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但获得赔偿还需满足其他条件。
首先,用人单位要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若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可此时若用人单位缺乏支付能力,职工赔偿权益可能受影响。
其次,职工要完成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金额会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若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无法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也就难以获得相应赔偿。
最后,还需遵循法定赔偿程序。职工或其家属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赔偿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才能获得赔偿。若未按程序操作,可能导致赔偿无法顺利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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