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不做鉴定怎么赔偿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不做鉴定怎么赔偿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不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项目和方式与做鉴定的情况有所不同。
若不做鉴定,可主张的赔偿主要是已产生的实际费用。医疗费方面,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也可按当地标准获得相应赔偿。
不过,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的关键,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和项目。若不做鉴定,无法确定伤残等级,就不能获得与伤残等级相关的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建议伤者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权衡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身体恢复良好、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可不做鉴定直接协商赔偿;若可能存在伤残情况,做鉴定能争取更全面合理的赔偿。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可以通知鉴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通知鉴定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通常情况下,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具备申请条件。比如骨折愈合、伤口恢复等,达到不再需要大量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的状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并不会直接通知鉴定。而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会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鉴定结论出来后,相关部门会及时通知申请鉴定的人员。所以关键在于及时申请,只要符合伤情稳定的条件,就应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认定书医院资料没交齐怎么办
若工伤认定书申请时医院资料没交齐,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及时与医院沟通。联系相关主治医生,说明因工伤认定需要补充资料,请求协助提供未交齐的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通常医院会有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提供所需资料。
第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主动与负责工伤认定的部门沟通,告知其资料未交齐的原因和正在补充的进度,避免因资料未按时交齐影响认定进程。有些部门会给予一定的补充资料时间。
第三,遵循要求补充资料。仔细了解未交齐资料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按规范补充。比如,某些证明可能需要医院盖章等,确保资料完整、合规。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可与相关部门协商,看能否以其他材料替代。积极配合补充资料,以保障工伤认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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